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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初来乍到

    于凌在京师的头三日,过得如同流水一般,今日翻明日,淌得悄无声息。

    她打听到刑卫司衙署就在西长安街,距离她原本要去的玉瓦胡同,仅三条街,约莫一炷香的脚程就能到。

    她在离玉瓦胡同不远的街巷里,选了间门脸较小的客店住下,而后每日走街看路线,暗中观察一家唤作故人斋的骨董铺子。

    李婶告诉她,自己那个走漕运上京的姐妹的儿子,就在这间铺子里做事。

    李婶与这姐妹感情极好,那姐妹上京后断断续续会有信给她,不知为何后来音讯断了。直到五六年前,又有信传来,说儿子找到了活计,让李婶安心。

    李婶便将铺子名记在了心底,让于凌进京后去看看,好歹算个熟人,没准能帮衬一把。

    看了三日,于凌今日方才上门。

    玉瓦胡同不算宽敞,能让两辆马车并行,胡同两侧多是黑漆或灰漆这般古朴的铺面门扇,一家隔着一家,檐下挑着各色布幌子。

    这条胡同聚集了骨董、装裱、字画、碑帖拓片、古铜锡器等店铺,因是做文雅人的生意,白日里瞧着不算喧哗,偶有几家门面不大的小茶馆,在吵嚷的京师里,算是个安安静静的地方。

    于凌觉得这地儿甚好,既能观察仇人动向,又能隐在眼皮子底下。

    她微微仰头,看向这家铺面的牌匾。

    一块厚重的黑色杉木上,一笔一划刻着三个大字——故人斋。

    不似别家牌匾的字笔走龙蛇,也不像是出自名家手笔,只是端端正正、规规矩矩的三个字。

    字痕里没有描金,只填了赭色,痕迹深深印在木头里,想来是刻匾的人,太过用力的缘故。

    于凌扬了扬眉。

    倒不似别家填石绿或刷金漆,只用质朴的泥土色,的确很衬故人斋三个字。

    于凌跨过门槛,进了厅堂,铺面虽不宽敞却甚是明亮,临街两扇大大的支摘窗糊着上好的白色高丽纸,把午后刺目的阳光,滤得温吞吞。

    厅内挂了两盏料丝灯,灯罩擦得透亮,燃着烟气极淡的白蜡,透出的光线皎洁晶莹,照得整个铺子暖融融的,让人既能瞧得清货物,又甚觉舒适。

    于凌嗅到干净清冽的淡淡水气,大约是早上刚刚洒扫过,还特意熏了沉檀香,让进铺的人能放松身心,不会被满架的骨董所拘束。

    门边的榉木曲尺柜后,站着个细眉细眼的小伙计,一见有客人,轻手轻脚绕过尺柜,迎了上来。

    “贵客您好。小的名唤逢喜。人逢喜事精神爽,您今个见到逢喜,那必须事事喜、处处喜、步步喜。”叫逢喜的小伙计笑起来,眉眼眯成了一条缝。

    于凌抬眸迎上。

    逢喜看清于凌的脸,愣了一瞬。

    这姑娘可真美。

    一身本白苎麻裙,青丝随意挽起一束,用窃蓝色发带束住,通身上下连根木簪也无,素得很,却偏偏让人挪不开眼。

    像是从山里走出的仙子,五官精致却并未夺目到碍眼,干净澄澈,让人看了只想亲近她。

    逢喜忍不住多看两眼,如同掬起一捧清亮的山泉水饮下,自然又舒坦。

    于凌微微颔首。

    逢喜忙回神,笑意盈盈指向多宝阁:“您瞧,咱们这多是内造流出来的好东西,别处是买不着的。咱铺子叫故人斋,便是一愿贵客宾至如归,二是客人常来常往,来了一回,还会再来第二回,这不就成故人了么,呵呵。”

    “您看看,喜欢哪样,小的给您细细说。”

    于凌看向多宝阁。

    深褐色的老鸡翅木多宝阁上,铺了厚实的白毡,摆着几方待售的印章、残破的铜镜,其余几件瞧着像是伙计口中内造流出的好东西。

    于凌细看,微微拧眉。

    白玉雕螭龙小璧的形制倒是内造的样子,且和田玉打磨得光滑圆润,龙爪、龙尾及龙鬣根根雕出,做得倒是一丝不苟,只是螭龙的眼睛不对。

    内造碾玉龙眼,务必做到活而有神。在瞳孔处要用钩砣转出极浅且匀的凹面,这样才能有龙眼威赫之感。

    可眼下这对龙眼,即便堂内光线柔和,于凌仍能看出瞳孔处是一边深一边浅,没做出螭龙的凛冽之威。倒并非是做仿之人不认真,而是手艺不到家,运砣时控不到那般精微的程度。

    再看一旁的铜胎珐琅缠枝莲小盒。

    缠枝莲的枝叶和花朵是一笔一笔画出的,线条流畅,能看出下笔之人十分用心。只是内造画缠枝莲,讲究一笔贯通,绝不能断笔,否则便是破了连绵不断的吉意。

    而这小盒的枝蔓在转弯处,珐琅料略厚,能看出一个极小的料堆点。这是下笔之人控不住笔速,在转弯时顿了一顿,笔力跟不上所致。

    逢喜见于凌看得仔细,忙不迭主动做起了推荐:“您生得这般好,这根金累丝牡丹鬓钗瞧着极是衬您。”

    逢喜双手拿着鬓钗,递到于凌眼前。

    于凌一眼看出,牡丹花蒂处的叶子,金丝压得太实,像一整片金叶子,而内造的金累丝,压叶脉时须得做到似断非断,这样才能出层次分明、凹凸有致的脉络感。这制钗人的手艺,火候还差得远。

    于凌心中明了,这铺里的东西,是拿了内造的原品,一比一仿制的。只是手艺,勉勉强强算个中等。

    逢喜瞧不出于凌在想什么,只殷勤地陪在一旁,对这个清丽澄澈的姑娘颇有好感。

    “咱们故人斋有自家的门路,能拿到内造流出的一手好货。这些东西,莫说在玉瓦胡同,您就是寻遍整个京师的胡同,也找不着的。”

    于凌还没说话,就听门槛处,传来一声带着挑衅和放肆的嗤笑。

    生怕里头的人没听清,这嗤笑声刻意拉长,夹着几声“呸呸呸”。

    于凌转身,看向门口。

    那里站着两人。

    正放肆嗤笑的人,一身杏黄茧绸袍,通身用金线绣满了铜钱纹,挂得满满当当,一双手戴了七八个水头碧绿的翡翠,午后的阳光把他照得金得发绿,明晃晃地拉出很有钱的影子。

    身后跟着一个管事模样的人,着深青色细绢直裰,双手交叠在腹前,正陪着主子笑得乐呵。

    逢喜笑脸收回,挂上一张黑脸。

    铜钱男倨傲地抬起下巴,两三步跨进铺子:“还内造的一手好货,哈哈哈哈,笑死人了。”

    他仰起脖子夸张笑了两声,随即连连摇头:“就算你家从前有内造的好货,如今也没了。白公公人都翘辫子了,你家还能从哪搞到好货?”

    逢喜冷笑一声,仰头憋气,随即用力朝铜钱男猛啐一口。

    “呸——”

    “我寻思今日门口怎么有只癞蛤蟆瞎叫唤呢。这是昨个发了大水,把你这货从阴沟里冲出来了。”

    “赖金福,你跑来做什么,故人斋不欢迎你,滚回你的金宝斋去。”

    赖金福长得身子敦实,头却是三角形,更奇的是,此人偏偏有一双棋子大小的圆眼,一发怒就猛地凸出,鼓鼓囊囊地,确实像只蛤蟆。

    于凌后退两步,从旁观察。

    赖金福气得一鼓一鼓,似是马上就要喷出碧绿的毒气。

    他袖子一甩,肚子一收,闷哼一声:“来干嘛——”

    “来找你们掌柜的。”

    “还钱,五千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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