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寻又摸了摸鼻子,“我看评论区有人说,你一直送她回家,那个时候你们俩是什么关系?”
“……”林肆耐心耗尽,敷衍答道,“没什么关系。”
林寻竖起三根手指,“这是最后一个问题。”
林肆又喝了一口冰凉的可乐,滑入食管,“她说是朋友。”
“哦~~~”
林寻一言难尽地看着林肆。
大哥,这不是舔狗是什么啊?
没想到你这人打扮得跟个刺头似的,这么纯情这么舔?
还被人家玩弄在股掌之中。
他知道自己打不过林肆,所以努力把一肚子的话都咽了下去。
只是嘴巴没说,眼睛也能表达出千言万语。
林肆似乎觉得没面子,他抓了抓头发,金毛乱糟糟地搭在额前,“我还算好的,有人可比我舔多了。”
“谁啊?”
林寻八卦欲爆棚。
林肆冷哼一声,“你说还有谁?”
林寻怔愣一下,他眼珠转了一圈,似有所觉,下意识看向了阳台。
阳台的玻璃门擦拭得一尘不染,林雾穿着一件浅蓝色的外套站在阳台上,似乎是在折磨花。
他转过身,“该不会是阳台上那位吧?”
“嗯哼。”林肆点了一下头,他吃着薯片,含糊道,“我顶多才一年吧,她舔了快十年……你知道这个含金量吗?”
“十年……?”林寻倒抽一口凉气,“她舔的谁啊?”
林肆把薯片放在桌子上,抽了一张纸擦擦手,有点想笑,“是你的老熟人了,你猜猜是谁。”
老熟人?
林寻脑子转了一圈。
能和林雾在十年前就认识的,大概率是个有钱人。
而他唯一认识的有钱人就是谢兴邦。
谢兴邦年龄对不上,所以只有他那个脑残儿子了。
林寻张开嘴,呆呆地问:“谢厌淮啊?”
林肆看着他的反应,有点愉快地笑起来,“对啊。”
林寻足足有十秒没说出来话,一脸震撼。
“你们咋不带着她去医院挂个眼科看看啊?”
林肆“啧”了一声,“你这话要是被以前的林雾听到,她能跟你急眼。”
林寻:“……”
难以想象。
实在是难以想象。
他摇头晃脑地感慨。
看来他这对哥姐,都是表面风光,内芯全是舔狗。
吃饭的时候,林雾总算舍得从阳台出来了。
她裹着一身寒气,喝了两口汤,正对面的林寻一直盯着她看。
林雾用筷子敲了敲碗,“我脸上长花了吗?”
林寻摇摇头,低头认真吃饭去了。
林肆在饭前喝了一瓶可乐,吃了一包薯片,已经半饱了,随便吃了一碗饭就走人了。
而林雾纯属是吃饭慢,她扒拉一口饭,就得一边刷手机一边嚼个半天。
林寻纯属是吃饭多。
吃了不少零食,胃跟个无底洞一样,哼哧哼哧又吃了两碗饭。
吃得江繁星一脸担忧,“这样吃下去真的不会胖吗?”
林雾想象了一下,“胖起来也挺有意思的,顶着一头绿毛,跟个窝瓜一样。”
林寻:“……”
他放下了筷子,“饱了。”
江繁星松了一口气,上楼休息去了。
饭桌上一时只剩下林雾和林寻。
林雾还在慢吞吞吃饭,对面的林寻时不时看她一眼,有一种欲言又止的感觉。
她放下手机,“猥琐地看我一晚上了,到底怎么了?”
林寻清清嗓子,“你以前喜欢谢厌淮啊?”
林雾:“………………”
她以前不觉得有什么。
现在越来越觉得,喜欢过谢厌淮是她这辈子都摆脱不了的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