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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与撒不动的花与需要露出来的OO

    (完结感言又忘记改成普通章节了,对不起……)

    一路上磕磕绊绊,终究还是弄完了。

    这是我写结尾最为艰难的一次,从来没有这样便秘过,前前后后拖延了长达两个月,发生这种情况的原因自己心里也是有点数的,主要还是因为中间几次修改方向,使得故事的发展偏离了在开书之前内心的想法,导致早就准备好的思路不得不弃用的结果。

    在不完美的结局之后,现在重新推演回去,好好梳理一遍至今为止的这半年多。

    最开始,这本书的简介里是没有她回来了那句话的,真正的简兮就是死于意外,再也不会回来了。

    整个故事就只是作为代餐的怪物小姐和男主贯穿全书,主要的内容就应该是男主角与怪物小姐的种种摩擦,从怀疑,被迫接纳,再到不信任,撕裂关系,重修于好,携手并进,然后启动对青梅简兮的调查,卷入一个又一个事件。

    譬如学校里的那个小胖子付谦和,其实他拿的是菲利斯喵喵的剧本,也是我真的认识的一位同学,他是均州人,当年家里在那边种橘子,颇有家资的样子,但后来修了水库之后搬迁到这边,虽然带着补偿款,家里经营的却不好,过的不太行,有感而发说要是当初没有修那玩意,说不定自己就是个少爷了。

    出于缅怀过去也是对故乡的感情,在这个故事里我把他加了进来,他本来的作用应该是把那句感慨变成现实,于是水库真的没有修建,主角们的学校也因此换了地方,故乡和整个拾堰市都没有发展起来,变得更穷更破,最后又取消这个感慨……

    再比如祝希希,其实她也没有那么坏,当年还是我在文学社一个很有意思的学妹,她原本的故事应该是预知未来的能力,在解决她的个人问题之后,就该顺理成章引出知道伪人集团即将发起大规模行动的搭线……

    总之如果按照原来的剧本,在故事的结尾周嘟嘟是得怪物小姐携手站在简兮的墓碑前,完成了对她的交代,是个一眼大概就能望到头的路线。

    但这当中存在几个问题,在开始写了一阵子后就马上发现了。

    其一,是我在怪异恐怖方面类的浅薄,我已经很久没看过这方面的书了,倒是上高中的时候天天看的杂志里有一类叫怖客怖x的,五块钱一本,但那已经离现在很远且都是质量一般的短篇,根本想不起来当初看过什么,也就无从谈起积累。

    于是在写到鬼怪虚子的时候就会特别难受,感觉自己写的不顺畅也不够好,没有了水到渠成的自信。

    其二是节奏快速出现了偏差,按照开始时的思路,这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拉得很长,但那时候书的数据不好,为了不让书胎死腹中,就只有一路按照这个路线狂奔,等到周嘟嘟和怪物小姐第一次撕破脸皮的时候,才仅仅29章十万字出头。

    这只能算一本书的开始,我却已经把全书的高潮顶点给用掉了,虽然当时大家都喜欢看,评论区也一片叫好,数据也因此上涨,挽救书于水火之中,但后来的读者基本都发现了这个问题,也在评论区留言了,但已经没办法。

    那么,第一次转折就顺理成章地出现了,书的寿命和大纲已经支撑不下去那么长的内容了,怎么办呢?

    答案是,青梅简兮的复活,修罗场打擂台不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么?

    脑门一拍,干就完事了,反正我本来就是容易临时起意的灵感派。

    因为没有事先的准备,临时起意的发展线路自然就造成了为何简兮回来的这么快,情绪也没推上去,伪人集团暂时下线等等问题……

    就像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被推倒了,接下来的何筱音许明玥董俊伟……一次次更改方向层层累积,让我越来越难写,所有的热情和对家乡的怀念也被前期消耗的一干二净,怎么也没办法提起精神全力以赴的前进。

    到了最后的结果就是这个长达两个月才拉出来的结局,而且还怎么都不可能满意的。

    作为全网最敬爱江南老贼想要他和赫尔佐格接吻的黑子,此时此刻不禁有了相同的感慨。

    一个作者哪能写尽天下的人和天下的事呢?说来说去,无论写的是身边的人还是身边的事,都是自己人生中某个侧面的写照,这是我的浅薄,也是我的局限和真诚。

    在写文这方面我就是一个纯粹的野狐禅,没有受过任何科班训练,大学读的还是电子商务这种傻兮兮的专业,一切的开始大概就源于高中时代如饥似渴的把餐费拿去买漫画买杂志,和《龙族》在晚自习的相遇,仅此而已。

    尤其是长大了以后反而看东西比以前少了太多,越写越常常感慨自己的灵气尽失,在阅读的时候很少有那种足以刻入灵魂,乃至顺口倒背如流的悸动了。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长大吧。

    如果你在起点后台投过稿的话,你就会发现鹿鸣编辑的签名是这么写的:

    写自己想写的,扑了也不会遗憾;对市场和流水线题材的驯化保持疏离;坚持表达;执着于粗糙真诚的情感,并锋利地表达出来。开书前憋大招踌躇满志、前期反馈差立马心灰意冷切书型写手不要冒充执着表达型作家。缪斯最终会垂青每一个热爱写作的人。

    回顾自己写过的东西,会发现无论初衷还是成绩较好的时候,似乎都印证了这段话,一开始写只是为了自己心中的火,在快乐的时候写,在难过的时候也写,找到能够一起共鸣的人就开心不已。

    所以我想我大概是永远学不会排行榜上那些xx:xxxxx的,不是他们写的不好,他们写的都很好,但我学不会,因为读不到心里去,一本书,只有我能读到灵魂深处的时候我才会喜欢,于是拔剑击柱而歌,开始噼里啪啦写自己心中的思绪分享出来。

    有人说喜欢的时候我就飘到月亮上去跳跳爵士舞,拽了吧唧的对那里的兔子说嘿你知道不?全中国有几千上万个人愿意为我花钱的!有人骂我的时候就在心里冷笑,说尔等宵小可笑可笑,宝宝你骂人好像撒娇。偶尔也会被犀利言辞一眼戳破心中所想,不禁觉得确实这个世界上还是有高人的,看书的比写书的更懂怎么写,觉得自己还需要学习。

    也许我会一直都是这种被江南老贼腌入味的风格吧,但在他的风格之上又会有我自己的一些风格,他确实是我的老师,就像万千孤独的少年少女一样,高中晚自习的龙族是最好看的,如果你在那个年纪不小心翻开了它,总会被一箭射中膝盖,被海潮般的忧伤打中心怀,从此掉进了这个死太监的坑里。

    最近几天会尝试写一点奇妙的番外放在全订群里,因为以前没怎么看过也没怎么写过,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既然约定了,就试一试,怕被和谐所以会加密,密码就设置成0721好了。

    感谢这半年来的陪伴,接下来会积累一阵子,六月底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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