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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便宜老公

林雪恨恨地转身离去。

    走出院子,她脸上的怒色渐渐平息,眼中闪过一抹算计。

    不能就这么放过她。先让宋志远去劝劝林溪,她最听他的话了。

    要是那丫头还倔,过两天就去找大队长,就说养殖场缺人手。到时候签了协议,林溪不来也得来,个人还能违抗集体分配?

    林雪冷笑一声:现在硬气?等着吧!到那时,看你还怎么跟我横!

    屋里,林溪靠在门后,深吸了一口气。

    她知道,拒绝林雪就意味着彻底撕破脸。

    可她不是原主,绝不会做林雪的奴隶。

    更何况,她手里有空间、有系统,根本不愁赚钱。

    林溪再次钻进空间。

    眼前是熟悉的大平层。她扑到餐桌前,那盘蒜蓉粉丝虾还冒着热气。

    她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龙虾送进嘴里。肉质鲜嫩弹牙,粉丝吸饱了蒜蓉和虾汁的鲜味,一口下去,满嘴都是海鲜的清甜。

    林溪眼眶一红。

    太好吃了。

    她又夹起一块糖醋小排。外酥里嫩,酸甜适中,咬开糖衣,里面的肉质软烂到骨头都能轻松剔下来。

    原主饿了三天,刚刚自己都是强撑着,这一口热菜,简直是救命。

    电饭煲里的米饭也煮好了,她盛了一大碗,就着菜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就在这时,余光瞥见客厅柜子上的相框,那是一张全家福。

    父母站在她身侧,笑容温和,她穿着博士服,满脸自信。那是她博士毕业时拍的。

    林溪手里的筷子僵住,眼泪顺着眼角滑落。

    她是海城出生的独生女。父亲是工程院院士,在海城知名高校兼任博士生导师,母亲是医院主任,两人对她疼爱有加。还没来得及好好孝顺父母,她就因为加班猝死,把他们永远留在了那个世界。

    “爸、妈… …”

    她咬紧嘴唇,很快擦干眼泪。

    哭有什么用?她现在要做的,是活下去。

    林溪刚吃完饭,满足地靠在椅背上,突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动静。

    她心里一紧:先是王赖子,接着是林雪,这回又是谁?

    来不及多想,林溪赶紧去厨房拿了把水果刀,现在的她吃饱喝足,体力也恢复了些,真要动手,也不是没有一战之力。

    林溪立刻退出空间,将水果刀藏在枕头后面,方便随时拿取。

    “吱呀——”

    现实里的木门突然被推开。

    门口逆光处,站着一道身影。

    身穿洗得泛白的旧布衣,身姿挺拔修长,五官清俊深邃,鼻梁高挺。衣料贴在身上,隐约勾勒出宽肩窄腰的线条。

    这是周明成?

    林溪愣住:这个便宜老公,也太帅了吧?

    顾明珩站在门口,目光落在床上刚醒过来的姑娘身上。

    他本以为,顶替“周明成”的身份潜伏在石河村,只是例行任务。谁知救下一个落水的姑娘,竟硬生生被算计进一桩婚事。

    林家那帮人卑劣至极。若非他身份特殊、任务在身,根本不会忍气吞声。

    可他也不能眼睁睁看着一个昏迷三天的姑娘不管不顾。

    “醒了?”他倚在门框上,神色淡漠,语气听不出情绪,“出来吃饭。”

    说完转身就走,也不等她回答。

    林溪微微点头,不知道该说什么。

    对方救了自己,不仅没拿到见义勇为的称号,反倒被讹了一百块彩礼,还被强迫娶个昏迷不醒的人回家。这人也是够倒霉的。

    林溪摸了摸已经吃饱的肚子,跟了出去。

    灶台边摆着两个缺了口的粗瓷碗,里面盛着玉米糊糊。旁边还有一小碟咸菜和几块红薯干。

    周明成把其中一个碗推到她面前:“我刚用粮食换的。”顿了顿,“你要是不想吃,饿着也行。”

    说完自己先吃起来,也不看她。

    林溪嘴角抽了抽:这人…明明给自己换了吃的,怎么说话这么不客气呢?

    她望着桌上清汤寡水的饭菜,能说现在不饿么?

    念头刚冒出来,林溪心里就摇了摇头。

    周明成刚才离开是为了去换现成的吃食给她。他自己穷成这样,还肯分她一份粮食,已经算顶好的人了。不能辜负他这份心意。

    林溪心里盘算开来。现在是1976年,明年就恢复高考。她当年高考轻松考入985,再考一次应该没悬念。有系统傍身,赚钱更是轻而易举。

    等她有钱了,一定得好好报答周明成。要是真能飞黄腾达,也得给他安排个好去处。

    “三天没吃东西了。”他淡淡开口,看了她一眼,“不饿?”

    林溪这才发现自己还没动筷子。

    她总不能说自己的胃已经被蒜蓉粉丝龙虾和糖醋小排填满了吧。

    只好低声道:“谢谢你。”

    她低头喝了两口玉米糊糊。味道清淡,咸菜齁咸,红薯干巴巴的,一不小心呛了喉咙,咳嗽起来。

    他眉头微蹙,沉默了一秒,起身倒了碗凉白开,放到她手边。

    等她喝完,他才淡淡道:“慢点。”

    林溪有些尴尬,只好扯出一个感激的笑容。

    真是个好人啊。被讹了一百块,还愿意分饭给她吃,倒水给她喝,连卧室都没让她打地铺。

    而且她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周明成,真的比她前世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帅。就算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布衣,那身板也挺拔得像棵青松,肌肉线条分明。

    这张脸,这身材,简直是工业级别的帅气。

    上辈子她拼命搞钱搞事业,连正经恋爱都没谈过,还没开始享受人生就猝死了。可现在一看,上天果然还是眷顾她的。

    哪怕一穷二白,起点差了点,可就冲周明成这张脸,以后就算自己飞黄腾达了,多花点钱养他也值。

    她心里的小算盘啪啪作响,面上却仍是乖巧安静地低头干饭。

    顾明珩神情冷淡,实际上却在思考着该如何安置她。

    自己迟早要回部队,这桩婚事原本就是意外。临行前,他会留下足够的钱,还会想办法替她谋份城里的工作,让她能安心生活。

    顾明珩吃完饭,默不作声地收拾碗筷。

    林溪站起来:“我来洗吧。”

    “不用。”他头也不回,“你刚醒,回去躺着。”

    语气很淡,却不容拒绝。

    林溪站在门边,看着他那双骨节分明的手在粗瓷碗碟间穿梭,心头莫名一动。

    这个时代的男人,还能做饭洗碗,性格还不油腻?

    她眼睛一亮,脱口而出:“你放心,有我在,一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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