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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穿着白丝,佩挂双枪的东正教修女

    忽然,一名年轻警察三步并作两步地奔向约翰逊警长。

    “约翰逊警长,查清死者的数量了!”

    约翰逊警长快声反问:

    “说说吧,死了多少人?”

    “死者总计28人!14人死于刀杀,1人死于溺毙,13人死于枪杀!”

    这时,又一名警察举着几张纸,三步并作两步地奔至约翰逊警长的面前。

    “约翰逊警长,查出这栋宅子的主人!”

    约翰逊警长投去“快念”的眼神。

    对方清了清嗓子,快声道:

    “杰克·路易斯。纽约地产商约翰·路易斯的私生子。

    “因为是私生子,所以不受他父亲的喜爱,被打发来此居住,任其自生自灭!”

    乌娜呢喃:

    “有钱人家的孩子……怪不得这栋宅子那么大……”

    约翰逊警长撇了撇嘴:

    “不受宠爱的有钱少爷吗……这种人确实容易走上歪路啊。”

    说罢,约翰逊警长站起身,往宅邸深处走去,乌娜赶忙跟上。

    在瞧见一具又一具死尸后,乌娜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面部表情,现出难以遏制的惊骇神色。

    那些死于枪杀的人,算是死得痛快的,要害中弹,没受多少痛苦就见了上帝,起码保住了全尸。

    反观那些死于刀杀和殴杀的人,真是死得一个比一个惨!

    有脸庞被墙壁削花的、有被砍飞首级的、有被戳穿心脏的、有被腰斩的……

    乌娜不懂刀术,但也看得出来这些切面非常平滑、齐整,一看便知是高手所为。

    现场的诸多警官,也像乌娜一样,被这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给震慑住。

    “好厉害……竟然能将一个大活人劈成这样……”

    “刀术高手……也就只有亚裔会有这种人吧。”

    “这得多大的仇恨,才会把黑袍巡行团杀光?”

    诸如此类的感慨,不绝于耳。

    在宅内走了一圈,看过各具尸体的死状后,约翰逊警长以笃定的口吻做出判断:

    “至少要出动十个人,才能这么干净利落地将这二十几人杀光。其中一人……或者多人擅用刀剑,其余人则是使用枪械。”

    一旁的某警官皱眉:

    “十个人……是帮派间的仇杀吗?”

    另一名警官驳斥:

    “可黑袍巡行团并非帮派啊……会不会是华人们的报复?”

    约翰逊警长摇了摇头:

    “不可能。唐人街正闹内乱呢,才没余力对付黑袍巡行团。”

    华人——听见这一字眼,乌娜顿时因回想起昨日的一件小插曲,而凝起眸光。

    昨天,那位华人牧师曾问过她一个奇怪的问题——

    (黑袍巡行团的老巢,在哪儿?)

    ——难道说……?!

    乌娜蹙起柳眉,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其脑海中浮出!

    然而,仅过须臾,她那刚蹙起的眉头就舒展开来了。

    ——我喝牛奶喝傻了吗?这怎么可能呢……

    ——虽然那位华人牧师确实是有几分本事,但他再怎么强悍,也不可能凭一己之力杀光整个黑袍巡行团。

    ——再说了,他怎么可能会知道黑袍巡行团的老巢在哪儿。

    一念至此,乌娜将这份大胆却愚蠢的想法抛至脑后,集中精力,专注于眼前的案发现场,一丝不苟地收集线索。

    ……

    ……

    李昱今天很忙。

    因为今天是礼拜日。

    所谓的“做礼拜”,是基督教信仰生活中最核心、最普遍的集体活动,是信徒们在特定时间——通常是星期日——聚集在教堂,通过一系列程式化的礼仪来敬拜上帝、聆听教导、团契交通的宗教实践。

    新教的礼拜流程有序乐、宣召与赞美敬拜、祷告、诵读圣经……等等等等。

    这个年代的美国,仍有很浓重的宗教色彩,别说是中老年人了,哪怕是年轻人也有很多定期上教堂的。

    今天,石室教堂刚一开门,教友们——即枫树街的街坊们——便陆陆续续地赶来参加礼拜。

    座无虚席,来得晚的人只能站着。

    平日里空荡荡的教堂,在这一天变得格外拥挤。

    这是李昱在石室教堂奉职后,所主持的第一个礼拜活动。

    不夸张的说,今日的礼拜活动是否圆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日后能否获得街坊们的广泛认可。

    事实证明,“机会永远只留给有准备的人”乃不变的真理。

    李昱为扮演牧师而下的那些苦功,可不是白费的!

    不论是念诵《圣经》,还是讲道祝福,他都稳稳当当地圆满完成,没掉任何链子。

    值得一提的是,在齐唱圣歌时,李昱静静地坐在钢琴前,驾轻就熟地弹奏乐曲的身影,引现场骚动。

    李昱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从小苦练的钢琴,竟会迎来这样的发挥时刻。

    他虽是业余爱好者,但为圣歌伴奏,还是绰绰有余的。

    据简奈尔所言,因为她不会弹钢琴,所以自她养母死后,这座教堂就再也没有响起过钢琴的乐声。

    李昱的出现,使婉转的钢琴音符,再度在石室教堂内传扬。

    就这样,靠着一场完美的礼拜活动,李昱与枫树街的街坊们的距离又拉近了一点,并且顺利喜提经验值。

    【叮!以牧师的身份主持礼拜。成功扮演“牧师”】

    【“牧师”进度:3%→6%】

    因为白天都忙着做礼拜,所以李昱直到夜幕降临,才终于抽出时间,得以去拜访那位卖军火的天主教神父,以及那位以“地下医生”为兼职的东正教修女。

    幸而据猫屋敷所言,对方的营业时间持续至晚上10点,所以晚一点去也不打紧。

    在跟简奈尔打了声招呼后,李昱也不更衣,就这么穿着牧师服,扛着用布条紧裹的杠杆步枪,带着满满一手提箱的武器,赶往莱克街。

    之所以要穿牧师服,纯粹是李昱的喜好使然——他总觉得穿上新教牧师的衣服,去跟天主教的神父和东正教的修女见面,定会格外有趣!

    ……

    ……

    是夜——

    旧金山,莱克街13号,圣米迦勒天主教堂——

    “就是这儿了……”

    李昱扬起视线,反复打量面前的比石室教堂大上好几倍的天主教堂。

    美国的主流宗教是新教,天主教在美国属于被排斥的小众信仰。

    在美国信仰天主教,说不定会遭受新教徒的霸凌,乃至杀害——这是事实,并非夸大。

    虽说新教的世俗化程度很高,但有相当一部分新教徒格外疯癫,所作所为比中世纪的狂信徒还离谱。

    在旧金山的市町内,竟有这么一座面积不小的天主教堂,着实是出乎了李昱的意料。

    眼见大门没锁,李昱直接推门进去。

    他先迈左脚进去,还没来得及迈右脚呢,他整个人就跟石化似的僵在原地。

    究其缘故,并不复杂——全因他瞧见了匪夷所思的景象:

    一名身穿东正教修女服饰的妙龄美女,满身酒气地仰躺在靠近大门的长椅上,似乎在睡觉,丰满的胸脯和平坦的小腹有节奏地上下起伏着。

    好几只喝空的酒瓶散落在其身周,每一只酒瓶的标签都标注着相同的名字:伏特加。

    如果只是如此,那也就罢了。

    真正令李昱感到震愕的,是她的穿着——明明是一个修女,却穿着一对白丝!

    她的修女服饰改短了下摆,改成了短裙的形制,长度只到大腿的一半,充满肉感的一对白丝大腿就这么裸露在外。

    出于此故,李昱清楚地瞧见她的两条白丝大腿各绑着一只黑色的枪套,两只枪套都装着相同的手枪:勃朗宁M1922式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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