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的四阿哥:一美分的坚持

讲授管理经济学的老师说过这样一则故事——
某著名日企的上海分公司到某大厦租写字楼。按照租赁面积计算,月租为2900。574美元,四舍五入,合同上的月租金为2900。57美元。按照约定,合同签字前承租方要将一个月租金作为订金先汇到出租方账上。这家公司无论付款、签订合同都由日本总部直接操作。大概是日本总部的会计一时粗心,忘记了四舍五入的法则,出租方收到汇款单时,“4”进到了前一位,月租变成2900。58美元。汇款单金额与合同不一样,财务处理比较麻烦。大厦的会计将错就错,按照汇款单上的金额将合同上的租金改为2900。58美元。

合同寄到东京后,总裁一眼就看出了问题:为什么合同与先前审查过的合同草稿金额不一致?经了解,果然是会计的错误所致。于是他马上下令将合同寄回上海重新修改,否则不签字。部下只得将合同寄回上海分公司,再由分公司还给大厦,大厦再将厚厚一套合同重新制作,交给他们寄回总部。这一来一回光寄特快专递就多花了31。3美元,是1美分的3130倍。据说那位会计还因此被扣发当月奖金。
也许有人会说这未免太小题大做了,但我想那位总裁所坚持的并不只是1美分的问题,而是日本商人贯有的认真、严谨作风。正是有了这种作风,他们才得以建立高度严密、令人叹服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取得经济的飞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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