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适当为旅游业考虑一些还情有可原

   

  三、众民意向

   

  1、网友将评选国花的理由归纳为:中国悠久的花文化及其对国人有着深刻的精神影响;国花的评选体现了对生物多样性的重视;国际交流的不断扩大需要通过一种媒介来表达友好的意愿;助于带动中国花卉产业的发展。我们要有自己的国花,以此作为国家形象和民族精神的象征。当海外游子看到中国的梅花、牡丹之时自然会涌起一种奋发自强的自豪感 。

   

  2、现今虽已国泰民安,却理应忆苦思甜。历史上我国人民坚毅顽强的精神用“梅花”寓意,时过境迁不该轻视那时那段那种精神所在和当时给过人民精神依托的“梅花”。

   

  3、全国人大这个最高权力机关是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它的职权是立法、监督、任命和罢免等等,像国花的评选显然不在它的职权范围之内。“陈先生多方奔走呼吁,从而避免了‘一国一花’问题过早定案而留下永久的遗憾。民心应尊重,民意不可违。与其说是陈先生前几年曾用自己的身躯阻止了国花车轮的超速行驶(一国一花),不如说是陈先生”一国两花“的主张代表了大多数的民意和基本的国情。”

  4、既然是“国”字号评选,就应该切实体现尽可能多数的国民意趣,具体哪些动植物品种可以荣获“国”字号的光环,不应该由有关机构或专家先定标准,只能由国民通过合适的方式决定,因为这类评选并不具有什么科研的效用。这种评选也不应该服从于经济或其他什么目的,如旅游业发展等———这还不同于前些时候评选“中华十大名山”,十大名山的评选确实还负有“提升中国山地资源整体形象”之责,那时适当为旅游业考虑一些还情有可原。国树国鸟国花和十大名山具备的附加值并不相同。

   

  5、中国社科院的陶庆梅博士认为,国花具有国家名片的象征意义,评定标准的制定是一件牵动方方面面关系和利益、直接影响评选程序和结果公正的大事,不能不由分说就剥夺公众在制定评选标准上的话语权、投票权,随随便便就授予中国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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