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提出的“考成法”是什么?有哪些效果和结果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有许多官员考试制度,如“占上风”和“观察北京”。这些制度净化了官场气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政府的廉洁。明朝中叶,在张居正的改革中,有一种“测试方法”,将全国30%的官员赶下台,显示了其“权力”。下面,我们将向大家介绍著名的“测试方法”。

张居正上书要求银行在内部事务中提出著名的测试方法。它的政策是“尊重主权,教导官员,奖励和惩罚,并颁布法令”。废除政府机构中多余的官员,整顿邮政和公务员制度。最后,明神宗批准了他的请求。

事实上,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底层,非常重视官员管理问题。明朝初年,已经有了一个评估官员政绩的制度。根据明朝的制度,北京官员每六年“视察北京”,地方官员每三年“计划”。这些措施都是在官员任期内检查和应对其成就和行动的措施。好的有机会继续得到提升,而坏的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甚至被驱逐。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明代的官制腐败,法令无效。这些系统大部分只是形式上的,它们的实现与一个走过场的“面子工程”没有什么不同。即使它确实有效,它仍然被一些有权有势的官员持有,并成为争夺权力的工具。鉴于官场上的种种混乱,万历初年掌权的档案助理张居正建议实行“考法”。

测试方法的主要内容是六个部门和都察院为下属官员应该做的事情设定了最后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书里。一份被六个部门和都察院作为底本保存,一份被送到负责纠察的六个部门,一份被交给内阁。六个部门和都察院根据账簿进行登记,每月对下属官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每完成一件事必须打印一份,另一份必须如实报告。六家分行也可以根据账簿进行登记,要求六家分行每半年报告一次执行情况。那些违反规则的人将被讨论他们的案件。最后,内阁核实了六个分支机构的检查工作。六个部门、都察院、六个部门中隐瞒错误的,给予相应的处分。

实施检查方法后,结果立即可见。万历三年(1575年),在各省的官方名称下发现了237起未完成的事件,54名官员被触动。凤阳省长王穆宗、张庚华、张秦寿和广东省、浙江省省长小林因大量未完成的工作暂停了三月份的工资。万历四年(1576年),政府规定所有地方官员征收少于90%的税款将受到惩罚。去年12月,根据胡克的一份报告,17名山东官员和2名河南官员被降职,因为地方官员的税收不到90%。两名山东官员和9名河南官员被撤职。据统计,在张居正执政期间,裁员人数约占官员总数的十分之三。虽然这个数字并不夸张,但其影响是可以想象的。

张居正的“考法”废除了大量低效官员,大胆提拔了新人才,使万历初年的政局成为一个新的局面。但也是因为制度的严酷,官僚机构不满意。张居正死后,考试方法被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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