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建立的皇族内阁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没有实行立宪制

清光绪末期,同盟会革命者发动了多次武装起义。感受到这场大危机的清政府统治者和一些地方的官员对国家的未来和命运进行了深刻的思考。结果,他们做出了“执行宪法,拯救危机,继续统治”的判断。俄国在1905年日俄战争中的失败被当时的清廷普遍认为是在没有宪法政治制度的情况下的失败。因此,以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周福、湖广总督张之洞等为代表的地方强势集团联合撰写请愿书,要求清政府实行君主立宪制。同时,请愿书要求派遣能干的部长到世界上一些实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去调查和学习如何实行立宪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迫于舆论和内外压力不得不思考这个问题。经过一番权衡,光绪三十一年九月(1905年十月),清政府决定派扎泽、端方、戴鸿慈、李生铎、尚启恒五位大臣到日本等欧美国家“调查政治”。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五位大臣在第二年陆续回到中国,向清廷报告宪政的好处。总之,宪政可以使“王位永久化,外国侵略逐渐减轻,内乱可以停止”。因此,他们建议清廷“以圣旨立国,模仿宪政”老慈禧太后经过反复评估,决定“采纳”五位大臣的建议。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9月1日)7月13日,清政府正式颁布圣旨“准备模仿宪政”。圣旨明确指出,筹备宪政的原则是"权力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掌握在公众舆论手中"。它特别强调,目前的“法规还没有准备好,人民的智慧还没有开放”。因此,有必要“适当讨论宪法政府实施的最后期限,再次向世界宣布,并根据进展速度设定时限”圣旨还决定,政府将从改革官方制度开始,逐步制定法律,广泛促进教育,整顿军事装备和设立警察,作为实施宪政的“准备”。

然而,慈禧不愿意从内心实施真正的宪政。她设想的宪政实际上是一个假宪政。正当社会各界响应清廷的“制宪”之际,慈禧又迈出了一步,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9月20日)宣布了中央政府体制改革计划。也就是说,军事部门的行政中心将保持不变,一些部委的名称也将改变。袁世凯被迫将发达的“北方六镇”移交给四镇,由满族亲桂军控制的陆军部指挥。与此同时,清政府削弱了地方长官的权力,并于次年8月将湖广总督张之洞和直隶总督袁世凯移交给中央政府担任军事部长,剥夺了两个最强有力的汉族长官的实权。

为了回应立宪主义者对进一步宪政的要求,清政府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8月27日)8月1日颁布了《帝国宪法大纲》(Imperial Constitution大纲),规定清帝的统治是“一制万代”,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制定法律、开放和结束议会解散、设立政府职位、指挥海军和陆军、宣布战争与和平、缔结条约、宣布戒严令和执法的所有权力都掌握在君主手中。特别是,参议院不得干涉人事、军事和外交事务的权力。《纲要》的公布立即唤醒了人们,“以宪政和集权的名义”清楚地看到了清政府的真实面貌。

随着光绪皇帝和慈禧太后的去世,溥仪的父亲载沣成了清朝真正的最高统治者。为了赢得人民的心,他说他将进一步实施宪法政府,并要求所有省份设立协商委员会。从宣彤的第一年到第二年(1909-1910),各省咨询委员会和北京部长会议相继成立,立宪主义者从中受益。立宪派代表张謇、唐守谦、唐华龙、谭颜楷和蒲殿军分别担任江苏、浙江、湖北、湖南和四川省协商局主席。

宣彤三年三月(1911年5月),载沣宣布清政府成立第一个负责任的内阁。内阁由13名成员组成,包括9名满族贵族(另外5名为王室成员)。因此,清政府也被称为“皇家政府”,它进一步将所有军事和政治权力集中在皇室手中。

面对国家的生存,清政府仍然坚持国家的军事和政治权力,不仅没有缓解社会冲突,反而加剧了社会冲突。最后,在1911年革命的浪潮中,清朝像一棵已经千疮百孔的腐烂的树一样瞬间崩溃。应该说,虽然清末宪政思想有点晚,但这确实是延续其王朝生命的最佳方案。不幸的是,慈禧太后或载沣并没有真正抓住这条最后的生命线。如果他们真诚地实行宪政,他们应该赢得一些人的心,并用适当的方法来配合他们。或许溥仪会在紫禁城呆得更久。但是从总体上看,当时国内外的形势太复杂了。即便如此,恐怕满清也错过了宪政的最佳时期,无法逃脱灭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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