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都察院是什么机构?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中国封建社会都设有专门负责监督官员职权的机构,自汉代时的御史台到明清时期的都察院。明太祖朱元璋在吴元年(1367年)置御史台,洪武十三年(1380年)废御史台。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都察院。都察院以左、右都御史为最高长官(正二品,以左使为首),下设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及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多人(正七品)。都察院与六部相等,左、右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合称七卿。明朝都御史的权力很大,凡官吏之考察黜陟则会同吏部进行,重大刑狱则会同刑部与大理院审理,合称三法司会审。其他各官署则分属十三道监察御史稽察。洪武年间,百官上朝有两怕,一是朱元璋的玉带(传说其玉带如果掉到肚脐以下就是要杀人了),一是都察院御史的绯衣(御史上朝要穿绯衣,说明要弹劾官员了)。

检查员的权力很大,违法后的惩罚也很重。《大明钱》规定,“如果审查员犯罪,如果他是肮脏的,他将受到严厉的惩罚。关于建议和建议选择规定,如果监督建议和建议有不足之处,都察院法院和各官员必须颁布和执行该规定,将该规定移交给官方部门,正确审查情况,然后予以撤销。在那之后,有战利品和无能的罪行,罪犯是一样的。”这些严格挑选的审查人员在清理法律法规和纠正炸弹违规行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清初,继明朝之后,崇德元年(1636年)设立都察院。还有左右监察官(郑尔平)和13名监察官。然而,自甘龙执政13年以来,右都城监察官的级别被暂停,左都城监察官担任都察院的最高官员,左副监察官担任副监察官。清代斗茶朝廷的左度御史由一人和二人组成。直到雍正八年,汉族官员才由一等晋升为二等,左副御史为三等,既有满汉。

刘勇

都察院是封建国家行政体制之外监督官员管理的特殊机制,监督的目的主要是针对官员的违法行为。明清时期的监察制度采取了“由低到高”、“由小到大”、“内外兼修”的制约机制。审查员的级别很低(7项),但他们被赋予了监督和报告那些“高素质”的文职和军事官员的权力,如果有什么问题,他们可以直接向皇帝报告,这也使审查员的地位受到尊重,并使许多精英知识分子以成为审查员为荣。与此同时,审查人员的晋升速度非常快,这也为审查人员提供了很大的激励,使他们感到从事这一工作是进入政治生涯的最有利方式。

季云

明清时期,担任左右御史的人不少。其中,比较著名的有:“明朝左御史、景清、陈英、刘官和杨山。合适的帝国审查员是唐有红、莲紫凝、张旺和王文。”清代比较著名的有:“郭昆、马奇、孙家干、柳永和左度御史纪云。”明清时期的都察院相当于现在的中共,左御史相当于中共书记或办公厅主任一级,右御史相当于副检察长或最高法院副院长。左检查员比右检查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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